万事好通 非常满意 | 实操!如何正确填写印花税税源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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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印花税法正式实施
10月1日首个季度申报期即将来临
印花税税源采集表发生了一变化
部分企业在申报时
不知如何填写、采集税源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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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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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点击印花税“税源采集”按钮,进入财行税通用申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以“按次申报”印花税为例,“按期申报”需在申报期内方可进行税源采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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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点击“新增税源信息”,进入税源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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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点击“增行”增加税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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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依次填写税源信息(标*号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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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税凭证税务编号:不需填写。
◆ 应税凭证编号:选填。填写书立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营业账簿的编号,无编号不填写。
◆ 应税凭证名称:必填。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如果不填,选择税目后系统自动带出。
◆ 应税凭证数量: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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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目:选择必填,税目有: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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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目:选择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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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款所属期起止:必填。按年申报的,为1月1日-12月31日;按季申报的,为1月1日-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9月30日、10月1日-12月31日);按次申报的,为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 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必填。应税凭证数量大于1时,即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自动取税款所属期止。
◆ 计税金额:必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填写应税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点击实际结算日期或实际结算金额,会弹出“实际计算日期和金额录入页面”,用于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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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结算日期: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日期。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增行(与实际结算金额同时增行)。合并汇总填报时,实际结算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
◆ 实际结算金额: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增行(与实际结算日期同时增行)。合并汇总填报时,实际结算金额为本税款所属期内所有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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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必填。税目子目选择后电子税务局会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 应纳税额:自动计算,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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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有减免税情况的,选填。
◆ 减免税额:选择了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的必填。
点击对方书立人名称,弹出“对方书立人信息录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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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书立人名称:选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所有其他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超过2人的,可增行[与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同时增行]。
◆ 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所有其他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填写身份证照号码。对方书立人超过 2 人的,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同时增列)。
◆ 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选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其他方书立人涉及的价款或者报酬。对方书立人超过 2 人的,可增行[与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增行]。
◆ “应税凭证数量”>1时(即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
第六步
税源信息全部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 点击确定,就完成税源采集,可以进行税款申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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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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