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3 10:05: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征字【1994】023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追究税务机关负责人在出口货物税收工作中违纪责任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追究税务机关负责人在出口货物税收工作中违纪责任的通知》的通知
新地税征字【1994】02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619号《关于追加税务机关负责人在出口货物税收工作中违纪责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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