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如空气 发表于 2020-4-28 10:25:08

绛县税务: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提速增效获好评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7 09:07 编辑

山西12366税收微课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如何开具发票?来源:山西税务

山西12366税收微课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5号公告相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按照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等情形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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