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秒懂 | 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可反向开具发票如何理解?
Q&A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这里的“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何理解呢?
答:近日,17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国新办7月7日举行稳定增加汽车消费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解释称,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因此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编辑:省局宣传中心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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