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注意事项
http://file.tax100.com/o/202207/05/542_1657017091721.gif?width=640&size=63341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税2022年15号),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取得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是否可以全部享受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为放弃享受免税优惠,需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份之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即:如果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按照之前征收率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四、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次免税政策,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
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电子税务局报表填写页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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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电子税务局报表填写页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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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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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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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都来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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