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纳税人最关注的热点问题(财产行为税篇)
http://file.tax100.com/o/202206/28/674_1656352241286.gif?width=1080&size=211045Q1
母亲将房产赠与给儿子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
需要。产权转移书据为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因此,母亲将房产赠与给儿子需要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Q2
承租人售后回租期满回购原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A
不需要。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财税〔2012〕82号)
Q3
加油站罩棚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A
不需要。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
(财税〔2008〕123号)
Q4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收取的管理费,是否也要合并到租金中一起缴纳印花税?
A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因此,如果签订的合同中租金与管理费分别记载金额的,租金金额按“财产租赁合同”计征印花税。管理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未分别记载金额的,合并计征印花税。
((1988)财税字第255号)
Q5
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的标准是多少?
A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收代缴车辆车船税,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收税款的3%支付手续费。
(二)税务机关委托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代征船舶车船税,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手续费。
(财行〔2019〕11号)
Q6
企业名下房产转让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截止日期如何确定?
A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财税〔2008〕152号)
Q7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Q8
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如何征收契税?
A
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
Q9
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如何征收契税?
A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Q10
交强险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
需要。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交强险属于财产保险,应按上述规定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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