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2-6-24 03:50:36

【问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政策常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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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日,国家税务总局还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对相关征管问题进行明确,主要包括免税或放弃免税开具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填写申报表等问题。现在就一些常见问题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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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QUESTION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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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这个政策吗?

该政策的适用主体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可以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问题二:
QUESTION 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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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政策在申报时有什么要求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问题三:
QUESTION TH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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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免税,怎么开专票呢?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适用免税政策的,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针对具体业务放弃免税政策,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四:
QUESTION F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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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收入,也可以免税吗?

如果取得未开票收入的业务是适用3%征收率的,可以进行免税申报,对应的未开票收入应填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问题五:
QUESTION 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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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能免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主要有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劳务派遣选择5%差额缴纳增值税等业务,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仍应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同时存在5%征收率和3%征收率的业务,那么3%征收率的业务是可以享受免税的。
问题六:
QUESTION S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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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免税应如何开具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税率栏次标注“免税”的普通发票,而不要选择3%、1%、0等征收率。
问题七:
QUESTION S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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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放弃免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对自己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放弃免税无需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在开具3%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
问题八:
QUESTION E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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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后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2020年以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的政策执行了两年,因此今年4月1日以后,一些纳税人会出现需要补开、换开前期发票的情况。因此,6号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也就是说,今年4月1日以后,也并非完全不能开具1%征收率的发票,如果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业务,仍应按照当时规定的征收率,开具相应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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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
审稿:连云港市税务局货劳科
编发:连云港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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