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2-6-10 21:25:11

百年税旅——追寻“税”月的足迹丨①税收老物件里的百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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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业轻薄,却能承载文化之厚重;书简脆弱,亦曾历经岁月之沧桑。道光三十二年(1843年)的漕粮版串、民国五年(1916年)的芦课执照、1949年2月如城刚解放时如皋财税人庆功的集体影像……这些税收老物件,浓缩和见证了晚清以来的南通财税制度变革和发展历程,具有浓厚的南通特色和财税行业特色。
我们将按照不同主题,深度挖掘其时代背景和背后的故事,探寻每一件史料的生命轨迹,从历史视角再现税收的发展历程及南通税制变迁,让税务干部和广大群众更加直观了解税收史,感受不同历史时期税收制度被赋予的艰巨使命,让税收文化基因得以延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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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清 时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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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漕粮版串
漕粮:漕运(河运)至京师的税粮(储粮),因其运输方式得名。版串:串票的一种,是缴纳钱粮的凭证。漕粮主要分为正米和耗米,正米就是实际上农民要交给国家粮食的数量,耗米就是在粮食存储搬运等过程中损失的一部分。为了保证正米能丝毫不少的运到京城,所以耗米也由农民承担。
图为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年江南直隶通州如皋县收取粮户储粮的完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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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五年(1855年)厘金收票
厘金:是商税的一种,因初定税率为银一两抽一厘(百抽其一),故名为“厘金”。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天国军队攻占江宁(现南京),当时清廷刑部侍郎雷以誠在扬州帮办军务,鉴于“国帑空乏,军用不给”采纳幕客钱江的建议,在扬州仙女庙(今江苏江都)劝商捐厘助饷(名为厘捐)以济军需,此后厘金得到推广。厘金是无物不税、无地不税,既不合财政原则,也不合经济原则,遂有“害国害民之恶税”之称。
图为咸丰五年(1855年)清廷为镇压太平军筹措军饷,由捐厘总局在如皋县征收的厘金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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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国 时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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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
“棉纱直接织成品运照”
统税:是旧中国征收的一种货物税,虽有统税之名,但大多依旧是厘金性质,最早出现于1904年。中国清朝政府连年战争,国库空虚,为了充裕国库特地新增了一种新型货物税——统税。该赋税为课征于特定货品的货物商品税,因税收方式视商品类型统一税率征收,纳税后的货物名义上可通行全国,不再征税,故称统税。
图为民国二十六年一月十四日(1937年1月14日)财政部苏浙皖区南通分区统税管理所开具的“苏浙皖区统税局棉纱直接织成品运照”。从运照内容上看,客商合泰号将一包已完纳统税的棉纱直接织成品土布,用轮船从南通天生港码头运送至浙江销售。此照随货运输以便沿途关卡及统税机关查验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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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
苏北泰州行政区政府秋季粮赋收据
粮赋: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如西县政府并赋征粮,田赋和救国公粮合并征收实物,合称粮赋。田赋是中国旧时政府对土地征收的税,也就是后来的农业税;救国公粮是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政府为保证抗日军队的粮草供应,创设了救国公粮的征缴制度,并推广于其他抗日根据地。
图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苏北泰州行政区如皋县政府秋季粮赋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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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国 初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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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南通人民政府通知
图为1950年9月19日《南通市人民政府通知》(财政字第119号),是南通市人民政府于1950年9月19日颁布的地方法规。
通知内容为:南通市人民政府根据《江苏省苏北区公用事业附加税征收暂行办法》和南通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市公用事业附加税征收暂行办法》,并对存在的部分问题加以解释、附上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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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江苏省苏北南通督察专署
崇明县夏秋季农业税收据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在我国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直至2006年1月1日全面取消,延续了2600多年历史。
图为1950年江苏省苏北南通督察专署崇明县夏秋季农业税收据,当时崇明县隶属江苏南通,1958年12月1日,崇明县归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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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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