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2-4-26 10:00:55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函〔2022〕111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撤销严松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撤销严松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闽人社函〔2022〕111号

   福州市人社局:
你局《关于提请取消严松“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函》(榕人社函〔2022〕225号)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撤销2017年6月2日(批准文号:闽人社批复〔2017〕260号)批准确认的严松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号:闽G109-04959)。自本文下发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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