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策君 发表于 2022-4-20 07:20:11

惠苗固本 百条税惠(六十八)

暖心小问答
我为小微企业送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20/935_1650410408191.png?width=1080&size=217249
让您轻松了解税收知识
为您快速解答税费疑惑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20/373_1650410409042.png?width=1080&size=207311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Q
个人在手机上代开发票,原来可以选择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现在默认由支付方代扣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取得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不在代开发票时进行征收,应由支付方代扣代缴,发票备注栏会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预扣预缴”。
A
您的”非常满意“
是税务人的不懈追求!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20/445_1650410409351.png?width=1080&size=214722
长按二维码
关注南平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20/400_1650410409875.jpg?width=860&size=63483
记得关注哦
我们下期再见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20/425_1650410410458.png?width=1080&size=228175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惠苗固本 百条税惠(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