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览丨六税两费政策扩围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5/155_1649953233939.gif?width=500&size=8544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制作
政策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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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知晓掌握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各项政策特别是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进一步释放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红利,现梳理2019年以来新出台和延续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明确每项税费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政策内容、适用条件、执行期限、政策依据,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本期推出:六税两费政策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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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适用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02
政策内容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03
适用条件
1.小型微利企业
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
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3.新设立的一般纳税人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优惠政策。
04
执行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05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2.《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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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政策速览丨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政策速览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政策
[*]政策速览丨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
策划: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办公室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高密市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法制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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