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讲解】完善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0 15:18 编辑今天小编带大家学习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流程吧!
政策速递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01
打开个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点击【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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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继续教育类型”,填报“继续教育信息”。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填报: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根据所进行的继续教育阶段进行选择,【当前继续教育开始时间】填写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填写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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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填报: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分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所填写的项目一样,发证(批准)日期、证书编号、证书名称、发证机关,以证书为准。
03
选择申报方式。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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