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沪财农〔2021〕53号 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沪财农〔2021〕53号
浦东新区财政局,闵行、嘉定、宝山、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19〕20号)规定,以及相关项目批复和实施进度情况,现将市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24,777.8万元分配下达你区(详见附表),纳入2021年市与区“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科目列“2130153农田建设”。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各 区
下达资金数(万元)
浦东新区
382.7
闵行区
357.3
嘉定区
211.7
宝山区
286.3
奉贤区
7056.5
松江区
2362.8
金山区
3338
青浦区
5277.4
崇明区
5505.1
合 计
24777.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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