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26 01:20:07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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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医保部门做好新医保平台上线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我市将自2021年11月26日21时起,暂停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预计2021年11月29日6时起,全面恢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缴费人谅解!
特此公告。
业务咨询电话:
新余市税务局:0790-6420126
渝水区税务局:0790-6449208
分宜县税务局:0790-5891070
高新区税务局:0790-6760196
仙女湖区税务局:0790-6857298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2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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