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喔鹅 发表于 2021-9-3 16:51:44

【专题学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内含征收范围、计费方法、计算公式、相关政策汇总等

一、基本定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是国家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二、征收范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对省级电网企业在本省(区、市)区域内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加价征收,但下列电量实行免征:(1)农业生产用电;(2)省级电网企业间销售电量(由买入方在最终销售环节向用户收取);(3)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除交纳后期扶持基金的其他电量。
三、缴费主体除西藏外,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电力用户为缴费人,由各省级电网企业在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时一并代征。
四、计费方法根据水库和水电站实际上网销售电量(扣除免征电量)加价征收,各地征收标准不完全相同(见表)。
五、计算公式应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实际上网销售电量(扣除免征电量)×各地征收标准
表 各省(区、市)从销售电价加价中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标准单位:厘/千瓦时

省(区、市)征收标准省(区、市)征收标准
北京8.3河南8.3
天津8.3湖北8.3
上海8.3湖南8.3
河北3.5广东8.3
山西3.2广西8.3
内蒙古3. 1海南8.3
辽宁8.3重庆8.3
吉林5.5四川8.3
黑龙江3.9贵州6.3
江苏8.3云南5.0
浙江8.3陕西8.3
安徽8.3甘肃3.5
福建8.3青海1.9
江西8.3宁夏2. 1
山东8.3新疆2.8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规定,现行征收标准在此基础上降低25%。
六、征收期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由电网企业于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根据省级电网企业全年实际销售电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对当地省级电网企业全年应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清算和征缴。
七、申报方式省级电网企业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通过税务部门网上申报系统或到办税服务厅自行申报缴纳。

阿喔鹅 发表于 2021-12-16 17:40:53

【主要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抓紧处理水库移民问题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86〕56号)
[*]《国家计委 财政部 电力工业部 水利部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计建设〔1996〕526号)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9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基金征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财监〔2006〕95号)
[*]《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103号)
[*]《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

阿喔鹅 发表于 2021-12-16 17:42:19

【优惠政策】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财监〔2006〕95号)规定,自2006年7 月1日起,下列电量实行免征:农业生产用电量;省级电网企业网间销售电量(由买入方在最终销售环节向用户收取);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除交纳后期扶持基金的其他电量。
[*]《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103号)规定,自2013年11月19日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4项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 起,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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