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1-9-2 12:10:23

注意!9月1日起,这些契税文件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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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契税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契税法实施后,《公告》附件《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契税文件目录》所列文件或条款同时废止,具体有哪些?收好这张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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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吉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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