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8-4 17:02:36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操作手册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567_1628067750440.gif?width=640&size=49738

一、 业务概述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819_1628067751233.png?width=1080&size=103255
从事烟类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批发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
系统根据纳税人登记的消费税征收品目信息,自动带出申报表主表中的“应税消费品名称”“适用税率”等内容以及该纳税人需要填报的附表,方便纳税人填报。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卷烟消费税纳税人需要填报的专用附表,其他纳税人不需填报,系统也不会带出。
二、业务前提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463_1628067751445.png?width=1080&size=103255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行业监控符合;
3.纳税人不存在相同类别未办结事项;
三、功能节点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756_1628067751800.png?width=1080&size=103255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
四、操作步骤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169_1628067751989.png?width=1080&size=103255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在左下菜单栏中选择“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410_1628067752364.png?width=1080&size=422535
一、点击消费税申报,展示如下界面: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437_1628067753000.png?width=1080&size=591877
1.本表第 4 栏“本期销售数量”:填写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不含出口免税销售数量)。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填写;以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按扣除耗用的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后的数量填写。
2.本表第 5 栏“本期销售额”: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不含出口免税销售额)。
3.本表第 6 栏“本期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暂缓征收的应税消费品,不计算应纳税额。
4.本表第 7 栏“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减免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同时填报附表 2《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本栏数值应等于附表 2《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第 8 栏“减(免)税额”“合计”栏数值。
5.本表第 8 栏“期初留抵税额”:填写上期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数值。
6.本表第 12 栏“期末留抵税额”:计算公式为:期末留抵税额=本期应扣除税额-本期实际扣除税额
7.本表第 13 栏“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8.本表第 15 栏“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额”:自动显示与附表 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应的“本期应补(退)税(费)额”栏数值一致。
9.本表第 16 栏“教育费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自动显示与附表 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教育费附加”对应的“本期应补(退)税(费)额”栏数值一致。
10.本表第 17 栏“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自动显示与附表 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地方教育费附加”对应的“本期应补(退)税(费)额”栏数值一致。
二、填写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378_1628067753736.png?width=1080&size=306191
1.由外购(含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纳税人(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除外)填写
2.本表第2栏的本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应该小于等于《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中对应应税消费品名称的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税款的汇总数。
3.征收品目不能重复,否则提示:"同一品目不能重复申报,请重新选择!
三、填写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1.本表由符合消费税减免税政策规定的纳税人填报。本表不含暂缓征收的项目。未发生减(免)消费税业务的纳税人和受托方不填报本表。
2.纳税人信息系统自动带出。
3.选择相应的应税消费品名称,选择对应的减(免)项目名称,减(免)性质代码自动带出,输入减(免)金额。
4.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也可点击[导入]按钮,导入预先准备的数据。
5.点击[保存]按钮提交则数据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四、填写消费税附加税计算表

1.“消费税税额”:自动取主表消费税“本期应补(退)额”数值。如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可进行修改。修改后主表15-17行同步修改。
2.减免性质代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如果符合免征政策,自动显示免征减免事项代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优惠不在此栏填写。有减免税(费)情况的必填。
3.本表第 5 栏“减免税(费)额”:填写本期减免的税(费)额。
4.如纳税人适用“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自动显示减征性质,减征比例。
5.本期应补(退)税(费)额=本期应纳税(费)额-减免税(费)额-减征额-本期已缴税(费)额
6.核对无误后单击暂存按钮。
五、其他附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六、填写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申报后通过申报结果查询查询申报结果。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填报类型,必填的表必须填写,如果没有相应业务需空表保存。
2.必须先填写主表信息,填写后再填写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
如果填写发现未下发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请核实税费种认定信息是否未核定消费税附加税相关税种信息。
3.应优先进行增值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再进行消费税申报
4.对于前期有消费税未申报的,提醒该纳税人存在未申报的所属期。
5.如填表中有疑问请单击报表右侧的填表说明按钮查看。
END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869_1628067755652.png?width=640&size=856
来源:沧州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813_1628067755791.png?width=78&size=1314
点分享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765_1628067756124.png?width=73&size=1350
点点赞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812_1628067756213.png?width=74&size=2061
点在看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