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1-8-4 14:40:14

【锦小税※学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整合申报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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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业务说明:2021年8月以后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此功能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的申报。
1.登录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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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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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功能后,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表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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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左上角“主附表树”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系统会根据主表的增值税填写数据自动带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费)依据,并自动计算本期应纳税(费)额、本期应补退税(费)额;数值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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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回到主表,主表第25(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额)、26(教育费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27(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栏次会根据“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自动带出数据,数值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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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点击页面上方【申报】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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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若纳税人使用税控器具开具增值税专、普票,可以通过点击【发票提取】来带出开具发票数据。
2.未达起征点纳税人需要将数据填入10(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3.若纳税人执行了减按1%征收率政策,在填写第一行时,需要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入1%对应行,同时,系统会将数值自动带入减免税明细表及主表第18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其他填写情况没有发生变化,请纳税人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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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业务说明:2021年8月以后的一般纳税人使用此功能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的申报。
1.登录电子税务局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4/701_1628059210166.png?width=1080&size=280450
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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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页面上方的【发票提取】,提取开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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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别点击“主附表树”里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进行核实补充填写其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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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点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系统会根据增值税主表的“应补(退)税额”自动带出附加税的计税依据,并自动计算3个附加的“本期应补(退)税(费)额”,数值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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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回到主表,系统会跟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自动带出39(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额)、40(教育费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41(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数值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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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数据填写完整无误后,点击页面上方【申报】,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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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业务说明:2021年8月以后,增值税预缴申报使用此功能
1.登录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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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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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申报表,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填写相应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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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开“主附表树”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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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系统会根据增值税预缴税额自动带出计税依据,并计算“本期实际预缴税”,数值不可修改,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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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回到主表,系统会根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的数值自动带出“附加税费情况”,不可修改;点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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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及附加税表单变化
一、一般人纳税人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表单变化:
1.取消附加税(费)单独申报功能。
2.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用以申报附加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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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数值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勾稽,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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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第23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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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表单变化:
1.取消附加税(费)单独申报功能。
2.在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附表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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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主表增加第23栏至第25栏“附加税费”栏次,数值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勾稽,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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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第2、5栏次名称由原“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将第3、6、8、14栏次名称,由原“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调整为“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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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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