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6月份申报残保金,这些知识您了解吗?看过来~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3/163_1622665527753.jpg?width=841&size=20155残保金征缴提醒
用人单位应当于2021年6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所属期2020年残保金。
残保金计算方式
本单位应缴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残保金征缴方法
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各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保障金。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先到各级残联机构进行年审后再进行申报缴纳。
残保金优惠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3/974_1622665528040.jpg?width=916&size=189479
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 2019〕2015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0〕438号)
扬州市发展改革委 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民政局 扬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税务局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0〕214号)
来源:扬州市税务局社保和非税科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3/293_1622665528619.png?width=115&size=11165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3/268_1622665528794.png?width=647&size=2430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3/226_1622665529002.jpg?width=258&size=17267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3/813_1622665529142.png?width=647&size=2430
扫码关注我们
扬州税务
微信号 | Yangzhou_Tax_Service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3/310_1622665529246.gif?width=450&size=25437
点分享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3/973_1622665529368.gif?width=393&size=24069
点收藏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3/556_1622665529481.gif?width=304&size=21311
点点赞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3/575_1622665529663.gif?width=393&size=23283
点在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