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1-6-1 17:21:10

超重磅!中央发文:三孩政策配套措施来了,入学、税收、住房优惠等全涵盖

三孩生育政策来了!
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到要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
目前都有哪些政策支持呢?
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影响分析根据规定,纳税人有一名子女每月可在税前多扣除1000元,一年就可多扣除12000元。如果您适用税率为3%,一年大约可减少个人所得税税款支出360元;如果您适用税率为10%,一年大约可减少个人所得税税款支出1200元;如果您适用税率为20%,一年大约可减少个人所得税税款支出2400元;如果您适用税率为25%,一年大约可减少个人所得税税款支出3000元……每年看起来减税金额虽然不多,但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政策对于子女教育扣除是从年满3岁至子女完成全日制高等教育为止,若子女一直读完博士研究生教育,则这位聪明上进可爱的子女将会在未来大约27年里为父母减少个人所得税税款支出。
另外,个税优惠还有对外籍个人的,虽然这个政策2021年底到期。国税发【1997】54号及财税【2004】29号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免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
其他税收对养育子女的优惠暂时就没有了。
另外,上海试点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规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也就是说,孩子多的话新购房子大点可以省点税。
不过,会议强调“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让我们期待后续更多的“三孩”减税政策出台。

《税务研究》2021年第2期有篇文章写的很好,大家可以看看德国、法国、奥地利的儿童税收优惠政策。
“家庭化”政策模式下儿童税收优惠政策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香港的子女免税额也是相当给力。每人每年达12万。
后续,Tax100也会将“三孩”的相关内容及政策更新于此,欢迎大家收藏关注~

【相关阅读】人口变化给 税收带来的影响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1-8-26 16:07:26

一、国家文件
1.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 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二、地方文件
1.北京: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 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
恳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尽快落实三孩女职工奖励假

2.天津: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
我市率先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

3.广西: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支付范围
自治区医保局办公室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桂医保办发〔2021〕15号)

4.四川省攀枝花: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发放育儿补贴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5.江西: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线上、线下进行生育登记
江西省开放三孩生育登记
6.安徽: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办〔2021〕43号)
7.甘肃: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甘医保发〔2021〕82号)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1-6-1 17:53:31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和民生福祉,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要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积极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发展老龄产业,推动各领域各行业适老化转型升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必要保障。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先后作出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国人口总量庞大,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1-6-23 17:52:47

实施三孩政策 完善配套措施
茅倬彦作者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  
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作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要战略部署。继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政策后,这是我国生育政策又一次重大调整。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三孩政策有助于进一步释放生育潜力,减缓人口老龄化,增加劳动力供给,加强家庭内部支持功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需要关注新时期女性发展,从促进女性发展的角度构建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在政策设计上,应加强以下三个着力点:
  一是重在建立尊重生育的价值理念。生育是人类自我繁衍的手段,母亲孕育了生命,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要将生育融入到社会机制、政策和环境的设计中,营造尊重生育的良好氛围,增强母亲的自豪感。
  二是重在推动家庭内部性别平等,推动男性积极分担养育责任。
  三是重在强化公共服务供给。从供给侧发力,继续优化和完善支持生育的社会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最大程度分担家庭生育成本。
  在具体措施上,可以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营造尊重生育的社会环境。倡导夫妻共担生育责任的家庭文化,肯定无偿家庭劳动的价值。社区普遍配备儿童活动场所等免费设备设施,倡导邻里互助儿童看护模式,为隔代照料的祖辈提供服务。公共场所普遍配备母婴友好设施,减少母婴出行障碍。宣传生育和母亲的伟大,广泛开展“家庭友好型”城市和工作场所评比活动。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二是着力帮助女性平衡家庭和工作。探索将产假转为带薪育儿假,鼓励育儿假在夫妻间分配,引导夫妻双方共休育儿假。生育保险逐步扩大覆盖所有育龄女性,保障生育假期的福利待遇。鼓励并倡导用人单位为有家庭责任的男女职工提供弹性工作制,适当放宽女性晋升时年龄限制。通过税收优惠、资质评定和品牌宣传等方式,鼓励用人单位创造家庭友好的工作环境。建立合理生育成本分担机制,降低企业承担的生育成本。鼓励女性积极参与就业,优先减免职业母亲的个人所得税。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大力发展多元化、多样性普惠性托育服务,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三是提供高质量的生育体验服务。围绕女性备孕、怀孕、生产和产后恢复,提供高质量、多元化的优生优育服务,提高女性生育过程的舒适满意度。提升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提高适龄人群的避孕服务质量,降低不孕不育的发生。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满足群众的不孕症诊疗服务需求,特别要注重为高龄妇女生育排忧解难。
2021年06月22日07:28   来源:人民网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1-7-22 18:22:27

中央出台三孩政策的支持举措: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
7月20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给相关人员在个税专项扣除、购房租房优惠、上学等方面给予相关的生育支持。
据了解,实施三孩生育的相关支持政策举措大致有:
1、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3、取消社会抚养费,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4、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另悉,政策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1-7-22 18:35:53

取消社会抚养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抵扣个税、加强住房支持政策……专家火线解读三孩政策配套措施
备受关注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简称《决定》)2021年7月20日发布。
《决定》推出一揽子措施,仅优生优育、普惠托育、降低“三育”成本方面就有40多项。
速览《决定》11大政策亮点:
- 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适时对现行有关休假和工作时间的政策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完善。- 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 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
目标:到2025年,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决定》明确了主要目标:
-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此次《决定》目标性更强、体系性更强、协同性更强、科学性更强。”盘古智库老龄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级研究员李佳认为。
他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受传统文化影响,中国的生育是“婚育”。因此,要提高生育率,首先就是要鼓励更多的单身人士迈入婚姻,组建家庭。有了婚姻,才有生育。而生育之后,还有养育、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决定》围绕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全过程,从各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的改善方向。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5月31日后均可生三孩《决定》提出,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三孩生育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决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的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施行前生育三孩的,可按修改后的法律认定。
上述负责人称,目前,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建议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将作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对三孩生育政策作出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法律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社会抚养费退出历史舞台《决定》指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这意味着社会抚养费作为一种限制生育意愿的经济措施,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社会抚养费与我国的计划生育制度相生相伴。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控制过快的人口增长,我国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国策,“超生”成为一种需要纠治的“违法”行为,“超生罚款”相伴而生。
1996年,行政处罚法出台,明确对于超计划生育的不得给予罚款,但可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超生罚款”被改为“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财政部、原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表示对公民生育权利的尊重。2001年发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此次《决定》明确取消社会抚养费。对于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孩的,是否还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
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决定》要求,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人口红利及人才红利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支持,通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增加子女教育经费的扣除或扩大适用年龄范围,不但可以减轻老百姓的税收负担,并且具有良好的鼓励生育政策效应。”
研究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决定》提出,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植信投资研究院资深研究员马泓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明确的基本上都是保障性住房政策对于三孩生育的支持。
“今年中央明确经济工作一大任务就是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年初以来,国务院及部委也出台了多项政策,比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等文件的发布已经是开始铺垫,其目标就是为城市劳动人口提供住房保障,提高生育率。”他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住房大数据项目组组长邹琳华对上海证券报记者分析说,“住房负担高低是影响生育率的重要因素,如果能够有效降低住房负担,将有利于提升家庭生育意愿。”
在他看来,平抑房价、增加中低端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都是能够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有效措施,未来这些方面政策力度还可以再加大一些。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强调,此次政策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对于购买房屋优惠政策的调整。预计未来政策可能涉及两个方面:一是降低部分购房的门槛,二是给与购房各类支持,包括购房补贴、税费减免等。比如,过去买90平方米的物业和144平方米的物业其税费是不一样的,后续基于人口结构和居住实际需求,完全有可能调整相关购房政策。
来源:中国证券网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6381924.html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1-7-22 18:37:56

“个税专项扣除”为三孩政策开了个好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于7月20日发布,提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决定》从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多方面为三孩政策的实施进行了部署。
“决定”的出台其更大的意义在于传递了一个明确信息,即国家对有条件的家庭生育二孩、三孩是鼓励的。对老百姓而言,则关键在于能否解决养得起的问题,“个税专项扣除”只是开了一个好头。(市民 东方)
很多适龄夫妇在是否生育三孩的问题上,首先考虑的是能否养得起,3岁以下儿童的花费是家庭支出的“大头”。而将照护费做专项扣除,无疑是一大利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教师 文竹)
从“多子多福”到“多子多负”,人们的生育欲望多因经济压力而阻滞。《决定》的出台为生育激励措施的不断完善打好了“前站”。(公务员 道成)
生育率下降是社会问题,牵涉各个方面,经济条件或许是比较重要的因素之一,国家出台各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压力,但是已形成的固有观念以及价值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转变的。 (职员 寒羽)
现代的养育观念与传统观念大相径庭,孩子多的家庭在经济、精力等方面压力更大,这些政策实施的效果有待观察。(市民 爱索)
从税务的角度说,这是税收职能不断丰富的体现。从过去保障国家运转到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再到如今住房、养老、教育、育儿的专项扣除,税收的作用也体现在了引导人民思想、辅助重大政策落实上,这是税收体系不断完善的体现。(游子 徐苏之)
相信政府为激励大家积极生二胎、三胎,会在孩子的整个教育阶段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个人觉得为了自己到老了不难为孩子,也为了国家经济、人口的长足发展,能生养的尽可能生养。 (市民 响铃)
本文来源:都市晨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5976544168456416&wfr=spider&for=pc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1-8-26 14:22:39

女职工生三娃,生育津贴需代缴个税吗?
作者:潘洪新
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随着国家三胎生育政策的落地,一些地方政府已开始了行动。在北京,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在四川攀枝花,二胎、三胎0~3岁期间,每月每孩可领取现金补贴500元;此外,江西、浙江、安徽、江苏、福建等地也正在加快制定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近日,有企业负责人问:单位女职工生三娃,休产假期该给她发工资吗?是不是只发生育津贴就可以了?产假期间公司正常缴纳社保费用,个人承担部分是从生育津贴里扣除后再将余款发给本人吗?发放生育津贴要不要扣缴个税?
笔者认为,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女职工休产假期间不能向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除了生育津贴外,单位给该员工支付工资并不违法,但也不强制。根据社保法的相关规定,社保缴费个人缴费部分应由个人承担,另外规定,单位不能克扣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津贴。所以,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实际领取多少生育津贴,如数支付给员工,员工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其本本人另外再缴纳。但是,如果单位给休产假的职工支付工资,则个人社保缴费部分从工资里扣除。另外,生育津贴属于免税项目,代付时,无须扣缴个税。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1-8-26 14:34:30

多地推出台配套措施支持三孩政策实施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人民网北京8月24日电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删除原来有关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同时提出,国家将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党中央作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各地各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三孩生育支持政策。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恳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尽快落实三孩女职工奖励假。对此,北京12345市民热线,2021年8月4日对该留言给予回复称,北京市明确生育三孩可享30天假期奖励的过渡政策。针对目前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地都有哪些支持措施,一起来了解。
北京: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 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依据:恳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尽快落实三孩女职工奖励假)
近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有网友提问称“恳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尽快落实三孩女职工奖励假”,8月4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网友提问时表示,经核实,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北京市将按照国家要求,加快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
天津: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依据:我市率先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天津医保局正式发文,鉴于当前国家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暂未修订,且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暂未调整的特殊情况,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相关医疗费用,可在依法依规取得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生育津贴按规定补支付。
广西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支付范围(依据:桂医保办发〔2021〕15号)8月19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现已印发各地,明确要求全区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将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
《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其所在统筹地区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四川省攀枝花市: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依据: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发放育儿补贴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7月28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并详细解读了攀枝花市《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对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攀枝花市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江西: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线上、线下进行生育登记(依据:江西省开放三孩生育登记)8月17日,江西省卫健委官网发布了《江西省开放三孩生育登记》,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实行三孩生育登记的通知》,从8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放三孩生育登记。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线上、线下进行生育登记。
安徽: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依据:皖医保办〔2021〕43号)8月19日,安徽省发布《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通知明确,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2021年5月31日起执行。
甘肃: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依据:甘医保发〔2021〕82号)8月12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和生育津贴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时,甘肃省医保局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同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1-9-8 17:39:43

三孩来了,生育奖励假的待遇该由谁支付?
来源:工人日报
近日,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北京等地方提出,5月31日后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奖励假。
  产假延长,意味着女职工能享受更多亲密的亲子时光,对于有生育计划的女职工而言,无疑是好消息。三孩生育政策出台后,一些女职工对延长产假政策有了新期待。
  然而一个尴尬的现实不容回避。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各地推出了延长产假(也可称生育奖励假)政策,但在“谁支付多出来的产假待遇”上,国家并未明确,导致各地做法不一,女职工生育就业权利的落地面临不确定性。
  如今,三孩生育政策已出台,生育奖励假待遇“由谁支付”这个难题的解决显得更为迫切。有专家指出,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待遇。
  生育奖励假待遇支付主体不统一  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我国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对生育二孩的夫妻,各地陆续推出延长生育假的奖励。这为不少女职工照护子女提供了更为充足的时间。
  根据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津贴是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时,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过,对于生育奖励假待遇的支付主体,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均没有统一标准。
  2018年3月,人社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提出探索多渠道解决生育奖励假待遇问题。
  一年后,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解读相关政策时表示,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后,确保待遇不变,“包括各地推出的奖励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同样,在地方层面,各地支付情况不一。
  以广东为例,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而北京市则明确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其享受的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对于生育奖励假待遇由谁支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各地的政策规定有三种情形: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由企业支付,及未明确规定支付主体。
  企业和基金各“叫难”  “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一些女职工可能无法领到生育延长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劳动经济与社会保障学系主任孙守纪说。
  一些企业并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陕西一家外贸公司的负责人李云峰质疑:公司已经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为何还要支付延长产假的工资?他所在的外贸公司,女职工占比40%,2020年,公司支付女职工延长产假工资达20万元左右。
  “女职工产假延长期间,用人单位面临代替用工成本增加的问题,如由用人单位支付延长产假的工资,将加重企业负担。”孙守纪担心,这可能导致对女性的就业歧视,使得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可能不招或少招女职工,不利于女职工就业。
  事实上,早在2018年广东省“两会”上,就有代表建议将80天奖励生育假纳入生育津贴补贴范围,保护女职工的就业权。
  随后广东省人社厅回复称,从2015年10月起将生育保险平均缴费率从0.77%下调至0.59%后,每年减少企业缴费约23亿元。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生育人数增加,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大幅增加。广东省各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需动用历年结余才能保障当期待遇发放。
  《2020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2月~7月,受疫情影响,全国多地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累计减征约1649亿元,职工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比上年减少0.7%。
  “虽然剔除疫情影响后医保基金总收入有增长,但基金支出压力仍然存在。”孙守纪说。
  专家建议将延长产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后,如何完善生育配套措施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张冰子曾发表文章《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建议将延长产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
  孙守纪也建议将生育延长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他认为,一方面可以为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提供保障,减少因生育造成的收入损失,提高生育意愿,另一方面有助于解决企业负担不均衡的问题,为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考虑到医保基金支出压力仍然存在,孙守纪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继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增加参保人数,实现生育费用成本共担,2020年共2.36亿人参加生育保险,虽比去年增长10%,但相较于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8亿人,还有较大增长空间。二是将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适当向生育津贴倾斜,适当增加生育保险支出。
  此外,人社部日前对全国政协相关提案答复道,目前多地延长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支付能力有望进一步增强。考虑到医保基金支出压力仍然存在,孙守纪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继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增加参保人数,实现生育费用成本共担,2020年共2.36亿人参加生育保险,虽比去年增长10%,但相较于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8亿人,还有较大增长空间。二是将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适当向生育津贴倾斜,适当增加生育保险支出。
  此外,人社部日前对全国政协相关提案答复道,目前多地延长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支付能力有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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