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1-5-26 02:55:31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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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提醒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简易申报的法定申报期限为3月1日至5月31日。如果您2020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额合计在6万元以下(含)没有境外所得且预缴过个人所得税,请您在5月31日前办理年度汇算简易申报并申请退税,简易申报非常简单,只需您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填写您预缴的税额即可。
收入额合计的计算方法为2020年您的全部应发工资+全部税前劳务报酬×80%+全部税前稿酬×56%+全部税前特许权使用费×80%-其他免税收入。如果您在5月31日后办理则需要完整填写您的收入、扣除信息后才可以申请退税。请您根据您自身情况及时办理,以免您的权益受损。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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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锦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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