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1-3-24 16:25:22

【公告】这些应对疫情的税费优惠政策延长到年底

http://file.tax100.com/o/202103/24/400_1616574321300.gif?width=306&size=81851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吧~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快讯!两部门发文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重磅利好来啦!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两部门出台税费优惠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快讯!两部门发布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17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103/24/274_1616574321515.png?width=139&size=1192
来源:江苏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103/24/227_1616574321685.jpg?width=258&size=17714
淮安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103/24/635_1616574321821.png?width=78&size=1314
点分享
http://file.tax100.com/o/202103/24/778_1616574321912.png?width=42&size=1312
点收藏
http://file.tax100.com/o/202103/24/483_1616574322064.png?width=73&size=1350
点点赞
http://file.tax100.com/o/202103/24/793_1616574322161.png?width=74&size=2061
点在看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公告】这些应对疫情的税费优惠政策延长到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