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退少补!3月1日起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办理,4大新变化一定要知道!
今天,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提醒大家:3月1日起,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将开始“多退少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那么,哪些人需要办?具体怎么办?详见下文↓↓↓
1.什么是汇算清缴2.哪些人可以不用去办理个税汇算清缴?3.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4.可享受哪些税前扣除?5.办理时间6.同2019年比2020年有哪些重要变化?
2楼: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流程详解
一、汇算清缴释义1.年度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2.2020年度汇算公式:2020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附:
3.年度的定义: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年度汇算时的收入(综合所得收入额)、扣除(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等,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如,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0年的12月,那么它就属于2020年度: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1年的1月,那么它就属于2021年度。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总结:两种情形①需要补税但收入低的②不需要补税的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总结:两种情形①需要补税,且较多的②需要退税的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此项年中不允许扣除,可在年末汇算清缴时扣除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一般情况下该项已扣除,但是怕麻烦的纳税人也可以在年末一次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同时需要记住6月30日之前属于应当补税,但不办理汇算清缴的,将会被罚,还有可能影响信用!并且纳税人未按期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需要承担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也就是说,年度汇算申报后,如果你需要补税,请在2021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五、办理时间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六、同2019年比2020年有哪些重要变化①单位代办确认-增加电子确认纳税人选择有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与2019年度汇算相比,确认扩充了电子方式,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申报表预填服务在网上税务局,税务机关已把符合条件纳税人的思想综合所得的预缴申报数据,全部直接预填到了申报表,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更加方便快捷。
③2020年汇算清缴-关联2019年度对纳税人2019年度汇算补税和2020年度汇算退税进行关联。简单来讲就是把2019年度汇算处理好,才能办理2020年度的汇算退税。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④新增制度规定-首次违反不罚款建立“首违不罚”制度。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因为非主观故意的原因,提交的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者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可以免予处罚。
相关阅读:搞定常用词,个税汇算不求人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流程详解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啦!有哪些办理方式呢?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又该如何确定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划重点!
一、自已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居民个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居民个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居民个人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
二、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需要提醒的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地点与自行汇缴地点相同。
一、APP下载1.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首页点击“扫码登录”下方的【手机端下载】,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
2.苹果IOS系统通过App Store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
3.安卓Android系统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可以在上述应用市场搜索 “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
二、实名注册目前系统支持两种注册方式:大厅注册码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1.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推荐使用):调用公安人像数据进行比对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实名注册,此注册方式仅支持居民身份证。
2.大厅注册码注册:先行在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然后使用注册码在该平台中开通账号,此注册方式适用于所有的证件类型注册。
注意:注册码有效期7天,若过期可再次申请。
三、登录1.账号密码登录: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显示首页页面,点击【个人中心】-【登录/注册】可凭注册的手机号码/证件号码作为账号进行登录。
2.指纹登录:若您的手机支持指纹登录,则登录后可以在【个人中心】-【安全中心】开启指纹登录的开关,首次开启需要验证指纹。
3.扫脸登录:若您的手机支持扫脸登录,则登录后可以在【个人中心】-【安全中心】开启扫脸登录的开关,首次开启需要验证人脸信息。
四、汇算准备1.绑定银行卡:可通过点击【个人中心】-【银行卡】,点击【添加】功能进行银行卡的绑定,且必须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银行卡(建议为中国境内办理的Ⅰ类银行卡。);后续可以使用绑定的银行卡来完成税款的缴税与退税。
2.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可多方式进入功能查询。(1)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2)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3)服务——申报信息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通过该功能查询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确,同时也可进行修改和作废。后续汇算清缴申报时专项附加扣除数据取自采集表信息。
3.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方式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如果您的身份被冒用,且无法与对方单位取得联系,可以通过批量申诉或者单条申诉的方式进行处理。
五、年度汇算重点来了!个税年度自行申报有两种方式:1.简易申报2.标准申报
您适合哪种,请继续往下看!
1.简易申报【适用情形】:如果在上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通过“简易申报”办理申报并申请退税。
【操作步骤】:1、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页面,如果您满足简易申报条件,系统自动进入简易申报流程, 首先弹框显示“简易申报须知”;
2、等待几秒,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简易申报页面;
申报页面项目说明:(1)汇缴地:选择或确认 “任职受雇单位”,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系统将自动带出主管税务机关;(2)已缴税额:是上年度预扣预缴申报和自行申报时,已缴纳的税额合计,由系统带出,不可修改。
您也可以 “查看收入明细数据”,如果对收入信息有异议,支持对收入明细进行“申诉、删除”,申诉或删除后,此收入的已缴税额将不计入已缴税额合计中。
3、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已缴税额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简易申报。
2.标准申报【适用情形】: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注意】:1、适用“简易申报”模式的个人可以切换成“标准申报”模式,反之不可以。2、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操作步骤】:1、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页面,
2、选择填报方式,建议选择“使用申报数据进行填报”,也可以是“自行填写”;此页面您可以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展示“收入纳税数据”和“专项附加扣除采集记录”。
如果对收入信息有异议,进入详情支持对收入明细进行“申诉、删除”。
3、弹出“标准申报须知”,勾选“我已知晓并同意”,点击“进入申报”。
4、申报环节——基本信息选择或确认 “任职受雇单位”,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系统将自动带出主管税务机关;点击“下一步”.
5、申报环节——收入和税前扣除。
【注意】:1、当前页面如果有待确认或者问题项(一般红色显示),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2、点击红色箭头所示的标识,可进入查看收入详情。
情形1、全年一次性奖金怎么处理?如上图红色箭头所指,点击进入工资薪金主页面。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进行奖金设置,提交申报前都可以重新选择。
您可以选择一笔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全部并入综合所得。
情形2、预填的收入数据实际未发生,怎么办?如果从未取得该笔收入,可发起申诉或删除,该收入将暂不并入年度汇算。点击该笔收入进入“详情”,可进行相关操作。
情形3、收入数据与实际金额不符,如何处理?收入纳税明细中的“收入”是“毛收入”,如果该笔收入与实际金额不符,请与扣缴单位核实后据实进行修改,具体操作同情形2,在详情页面点“修改”。
6、申报环节——税款计算
根据上一步的收入及减除数据,显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在左下角显示具体 应补(退)税额,点击“提交申报”。
“享受免申报”如果您需要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应补税额≤400元,且依法预缴税额的,可享受免申报。满足免申报情况时,底端按钮如下图,点击“享受免申报”,则申报完成。
7、退税情况处理申报成功,如果退税则跳转到申报成功-退税页面,点击申请退税。
选择绑定的银行卡,点击确定即可。
8、缴税情况处理申报成功,如果需要缴税则跳转到申报成功——缴税页面,点击“立即缴税”选择相应的方式缴款即可。
3.申报查询查询方式: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
【注意】:只有申报成功后才能在“已完成”中查到申报记录。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