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2-8 10:06:19

《关于省级考试考务费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解读


《关于省级考试考务费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解读


为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加强省级部门预算管理,规范考试考务费支出预算编制,近日,省财政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省直单位的意见,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省级考试考务费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明确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省级各考试单位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包括省级各考试单位直接组织的考试,以及省级考试单位联合中央考试单位组织实施的考试。
二、明确考试考务费组成
省级各考试单位直接组织的考试,预算由考试考务工作费用和补助下级考试单位费用两部分组成;省级考试单位联合中央考试单位组织实施的考试,预算由考试考务工作费用、上缴中央考试单位费用和补助下级考试单位费用三部分组成。《规定》对考试考务工作费用中的预算标准予以明确,上缴中央考试单位和补助下级考试单位的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项目方案编制内容
各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编制考试考务费支出项目方案,主要阐述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实施依据。
2.考试组织方案,主要包括考试管理要求、考试科目、题型题量、考试时间安排、考试预估人数,以及考试收费与上缴下划补助情况、参与组织考试的单位和各单位基本职责等。
3.资金预算,按照规范表格填报考试考务工作费用和上缴(补助)费用,并对项目内容、数量和单价进行必要的说明。
4.项目绩效目标,包括产出、成本、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四、分阶段明确预算标准
《规定》将考试考务工作费用按照考试考务工作的六个阶段,分别对预算标准进行明确,原则上考试考务费人均考生支出以相应考试人均收费标准为上限。
1.对具有普遍适用性、费用支出占比较高的10项支出内容制定了限额标准,包括命题阶段的征题费、命题劳务费、审题劳务费、校对劳务费,制卷阶段的委托印制及分装费,组织实施阶段的考试组织费、面试官劳务费,评阅卷阶段的评阅卷劳务费、考试试卷扫描与网络阅卷技术服务费、计算机阅卷机位费等。
2.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已有相关标准或规定的,按照现有标准或规定执行。
3.因考试要求不同而不宜制定统一限额标准的费用,如报名系统技术服务费、场地租赁费、考试用仪器设备费等,由省级各考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列,《规定》对此类费用如何编制进行了规范。
五、充分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规定》明确指出,有关支出标准为最高限额控制标准,省级考试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考试考务工作费用预算。省级考试单位直接组织或委托外单位组织的考试,本单位人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内参与考试考务工作时,不得以任何形式领取劳务费。强化绩效管理,要求在编制预算时同步设置绩效目标,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为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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