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sie7 发表于 2020-12-22 15:51:55

【税法专题】 税种中的新起之星——环境保护税

一、含义和意义:
1.含义:
      环境保护税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最先提出的,环保政策逐渐减少直接干预手段的运用,越来越多地采用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多种特指税种来维护生态环境,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进行强制征税。为了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税就是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缴纳税费的环境保护税。其中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2.意义:
①是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
②是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
③是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强化税收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④是通过“清费立税”,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Cassie7 发表于 2020-12-22 16:02:11

二、我国环境保护税的演变过程


       就目前为止,我国的环境保护税经过了两个阶段,分别为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萌芽阶段);20世纪初至今(成长阶段)
       萌芽阶段的环境税就是以排污费为主。按照《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排污费是指由环境保护部门针对污染者向环境中排放的污染物以及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对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及浓度征收的一种费用
       成长阶段以环境保护税为主。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开征的“环境保护税”作为独立税种,是指以保护环境为目的,针对应税污染物进行强制性征税的税种。
    根据上述两个演变阶段可知,一方面中国环境保护税从无到有,逐渐发展演化,时至今日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税收体制。另一方面排污费向环境保护费的转变标志着我国环境经济政策跨上一个新台阶。
环境保护税实实在在的改善了排污费所遗留的问题,例如:在征收范围方面,环境保护税法的征收范围更广;在税额标准方面,环境保护税法在排污费税额标准下限的基础上,规定其上限;在税收优惠方面,环境保护税法多增一档税收减免规定;在征管制度方面,征收管理部门发生变化,环境保护税改由税务机关进行征收管理,进而增加了执法的规范性与刚性;在资金留存管理中,环境保护税的税收收入全部归入地方,这一改变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治理环境的积极性

Cassie7 发表于 2020-12-22 16:05:00

Cassie7 发表于 2020-12-22 16:02
二、我国环境保护税的演变过程       就目前为止,我国的环境保护税经过了两个阶段,分别为19世纪70年代到2 ...
三、政策支持
1.在2017年6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 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标志着中国有了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
对于关于环境保护税的历年法规条例的汇总,可以点击→(跳转)←查询到环境保护税相关的政策汇总P.S.点击“跳转”即可进行页面的变化

Cassie7 发表于 2020-12-22 16:09:28

Cassie7 发表于 2020-12-22 16:05
三、政策支持1.在2017年6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
四、热点问题
      1.问:单位有自己的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请问自行监测的数据是否能作为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依据?
  答:《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纳税人自行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所获取的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在计算环境保护税时视同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
  2.问:自动监测设备、委托外单位监测数据和环保部门监测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数据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
  3. 问: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需要缴纳环保税吗?
  答:对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给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的优惠。但对服务工业园区企业的污水处理厂,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4.问:环境保护税怎么申报呢?
  答:按照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上门申报等方式办理纳税申报。
  5.问:从事海洋工程向海洋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办法》规定,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等作业活动,向海洋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按照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后的前三项污染物计征。
  6.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的具体适用税额标准如何执行?   答:本市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关于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17〕8号)规定的税额标准执行,生活垃圾按照环境保护税法“其他固体废物”税额标准执行。
      7.问: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8.问:对于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来说,哪几类污染物需要缴税?
  答: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确定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具体应税污染物依据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
  9.问:居民个人也产生生活污水和垃圾,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吗?
  答:居民个人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10.问: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征税吗?
  答: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目前未将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纳入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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