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资函〔2018〕366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财政厅处置资产的函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财政厅处置资产的函
财资函〔2018〕366号
财资函〔2018〕366号
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厅本级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函》(财办函〔2018〕3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厅申请报废的一批资产,其中:197件办公设备(资产原值158.175万元)已到报废年限,无法正常使用;12件办公设备未到报废年限,但已损坏无法使用(资产原值5.1505万元),同意作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宜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处置。
三、请你厅依法依规做好资产处置工作,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21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报废处置一批办公设备
资产占有单位
省财政厅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省财政厅
审批部门
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财政厅处置资产的函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09〕392号)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办公设备
所在地:合肥市
账面原值:163.3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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