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后是否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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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问
发票丢失后是否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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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12366省级中心
录制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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