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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后是否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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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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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 03: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发票丢失后是否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0981564&idx=2&sn=fbe00a2a895d01e102e05a3b76d881a9&chksm=f76af8cec01d71d81c862411980184d018ab568585cb0c7ae6cae65c4bf3ea06bcdc67319de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21
二维码: -





答疑解惑

发票丢失后是否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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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综合服务”-“即时咨询”进入“税博士”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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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12366省级中心
录制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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