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住〔2020〕11号 | 关于调整胶东四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贷材料的通知
各管理部: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要求,深入推进胶东五市间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自即日起,职工在青岛、烟台、潍坊、日照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或作为配偶参与申贷的,取消户籍限制,其他条件仍按原规定执行。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9日
https://s0.hrsay.51shebao.com/Attachment/2019-09/24/01569298990882957_%E6%94%BF%E7%AD%96%E5%BA%93-%E7%82%B9%E5%87%BB%E8%AE%A2%E9%98%85%E6%8C%89%E9%92%AE.png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