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秒普法 | 谁横谁有理?民法典教你找准自己的位置
http://file.tax100.com/o/202011/05/989_1604508332430.jpg?width=900&size=32705让我们用90秒看看今天能收获什么吧~
↓ ↓ ↓
汽车、高铁、飞机……
多样的交通工具方便我们出行
“买短乘长”、“霸座”等
各种旅途问题让人糟心
“霸座”行为究竟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霸座”者就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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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拿轮椅来才让座?
高铁“霸座”男子被限乘火车
2018年8月
高铁“霸座男”孙某
因随意霸占其他乘客的座位
且拒不调换,态度恶劣
从而一“座”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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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
并大言不惭地表示
“谁规定要按号入座?
站不起来,你帮我找个轮椅呗”
最终,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
并在一定期限内
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
硬座当成卧铺
女子火车上“霸座”被拘5日
2018年12月
吉林至沈阳的K7426次列车上
乘警接到报警称
一乘客占了3个座位
躺在上面睡觉
该女子态度蛮横
拒不出示身份证件和车票
始终赖在别人的座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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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警告无效后
民警将霸座者刘某强制传唤
并处以行政拘留5日
“我现在就不想挪这个座”
男子高铁“霸座”被行拘
今年8月
在兰州西开往上海虹桥的高铁上
一男乘客霸占他人座位拒不让出
还蛮横表示
“我现在就是不想挪这个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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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警及乘务人员反复劝诫
他始终无动于衷
最终,该乘客被行拘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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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遭遇无理“霸座”行为不要怕
民法典来守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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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与承运人的法律关系
在乘客购票成功的那一刻起,乘客与承运机构的客运合同就已经生效,购买车票时选定的车次座位就是合同的条款,去乘车就是履行合同。
民法典关于“旅客乘运义务的一般规定”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乘客无票、超过客票区间乘车、买低等级车票乘坐高等级座位等行为,已被明确视作乘客违约。
对于被“霸座”的乘客来说,当乘客从铁路总公司购买车票后,实际上与铁路总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法律关系,铁路总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为乘客提供服务,持票乘客理应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否则铁路总公司构成违约,持票乘客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而对于承运人来说,如果“霸座”人没有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座位号乘坐,便属于违反客运合同约定的行为,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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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霸座”时该怎么办
民法典明令禁止旅客“霸座”的行为,乘客和承运人都应根据客运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遇到“霸座”的情况,可以直接去找承运部门工作人员,承运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霸座”行为,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霸座”者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要求其归还座位,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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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座”将付出什么代价
在高铁上“霸座”的人,其行为违背了两层法律关系。一是违反和铁路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即应根据所购买的车票“对号入座”,二是是侵犯了被“霸座”旅客的使用权,导致其他旅客有票而不能入座。而“霸座”者的行为不仅构成违约,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而且还扰乱了公共场所的交通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承运人可以对“霸座”者加收票款,或者拒绝承运,若其行为情节严重,还可依《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霸座”情节轻微的即使不涉及治安管理处罚,也会对自己的信用有影响,将被限制乘坐火车、高铁等等。
来源:安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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