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即征即退之软件产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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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政策内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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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资料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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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算退税额
即征即退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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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表填写
例子:某软件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份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100万销售额(不含税),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万,不考虑其他的因素,该企业2020年9月份填写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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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退税流程
上述例子中的企业,即征即退税额=120000-100000*3%=90000
纳税人按照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即征即退税额大于零时,并且按照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提交以下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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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办理路径:【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入库减免退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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