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id_happytime 发表于 2020-10-10 00:40:08

【实操感悟】建筑行业讨论简易计税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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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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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讨论简易计税的意义是什么呢?就是一般纳税人能否开具3%的建筑服务发票。
我先把政策要点列示给大家看看:


政策要点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具体归纳如下:
一、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特定情形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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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财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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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政策要点,还是有人会在《施工建筑会计》微信群问:“申老师,帮我看下我单位的**项目是否为清包项目,是否能选择简易计税?”
是否为简易计税项目,其实是甲方说了算的。怎么说呢?比如:甲方要求开具9%的发票,就算是正儿八经的简易计税项目,也无法开具3%的。如果甲乙双方都期望3%的发票,那么在项目投标阶段,就可以约定该项目为简易计税项目,约定甲方提供部分材料或者动力,更要在合同中约定简易计税字样,增加几个字“本项目为甲供项目,甲方提供***”或者“该项目为“清包工项目”。
参考:甲供项目税法规定
税收法规规定了甲供工程发包方全部采购或者部分采购两种情形,对采购部分没有比例和金额限制;税收法规明确了发包方自行采购的范围包括动力;纳税人可以根据不同的建筑合同自行选择是否适用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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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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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专家的各种建筑行业各种简易计税分类的划分,不如多从实际业务下手,最简单的办法往往最有效。强烈建议财务人员参与公司的业务管理,要在合同会签甚至招投标阶段接入,给予公司选择是否选择简易计税提供建议,提前筹划。
欢迎大家免费入群讨论建筑行业财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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