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发票的那些小误解(二)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06/863_1601927718553.gif?width=480&size=338140以上这些不开票的套话,
作为商家的你是不是用过?
作为消费者的你是不是经常遇到?
其实,
这几点关于开具发票的误解,
您应该了解!
发票并非只有纸质发票版本
不管是网上购物,或实体店买东西,商家只给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那电子发票是有效发票吗?
真相:
增值税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一样合法有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发票丢失并非要登报
正解:发票丢失取消登报要求啦!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不开发票并非没有风险
正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如果通过不开发票来逃避税务监管,进行虚假申报,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一旦被认定为“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被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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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税务
编发:吉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http://file.tax100.com/o/202010/06/929_1601927718713.gif?width=638&size=13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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