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9-26 01:55:17

每日播报|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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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您好,今天我们说一下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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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税务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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