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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厅信软函〔2016〕306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资质有关事项的复函
稅百政策君
发表于 2020-9-8 17:22:22
2019年第2号公告:中央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工信厅信软函〔2016〕306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资质有关申请事项的函》(粤经信电政函〔2016〕61号)收悉。根据《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的规定,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材料内容、审查程序符合要求,对其粤港电子签名证书认证资质予以核准。
特此函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5月9日
(联系电话:010-6820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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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信软函〔2016〕306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资质有关事项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