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0 10:16:19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患矽肺病治疗、休养期间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关于患矽肺病治疗、休养期间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
浙劳人函(87)8号
温州市劳动局:
平阳矾矿患矽肺病职工朱为希等同志《关于要求在带职休养期间作为连续工龄计算的报告》,已由省人民政府转我们处理。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关于“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的规定精神,我们意见,凡确诊为患矽肺病的职工,其患病治疗、休养期间,不论是否列为编外,均可计算为连续工龄。上述人员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休后,符合浙政(1986)35号文件规定的,可以加发退休补贴费。其它工资等待遇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处理。
一九八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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