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浙江人社局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核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核职工退休 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188号
海盐县劳动保障局:
你局《关于王力范同志退休审批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8号和原省劳动厅浙劳险100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本人档案是指职工本人在单位管理的人事档案。
原浙江省劳动厅浙劳险43号文件附件九《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设计的本人签字档,是指本人对基本养老金知情权的认知,根据国务院国发104号文件规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该退休。为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不需本人申请和签字。请你们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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