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函[2001]133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
穗地税函133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
穗地税函133号
全文有效
2001年11月20日
局属各单位:
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是规范和整顿税收经济秩序、构筑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净化税收环境,开创广州市依法治税、以德护税的新局面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做法通知如下:
一、对A级企业实施“ 一优三免”的服务管理办法
“一优三免”---即优先办理涉税事项 (征收分局、登记分局应在办税服务大厅竖立明显的告示牌);索取有关税收政策资料免费;当年及下一年度营业执照没有变更的税务登记证免年检;除涉嫌偷、抗、骗税外,二年内免予税务稽查。
二、取消企业申请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的年纳税额限制。
三、各稽查局对已检查没有问题的企业,在下达《税务稽查结论书》时,应告知企业可以申请A级评定。
四、市局每年4月结合税收宣传月统一向A级企业授牌。各稽查局应于3月底前将有关资料上报市局审批。
五、两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全面推行该项制度。
(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对A级企业的优质服务承诺。
主题词: 企业 纳税 通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2年1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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