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人49号
有关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卫生局、劳动保障局,团委,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根据本市《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沪人〔2006〕139号)的规定,为加强本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促进本市“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农村基层人才开发,经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上海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人事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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