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关于上海中大肿瘤医院违反医保规定的情况通报
沪人社医监〔2018〕42号
各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1月10日,《新闻晨报》发布了上海中大肿瘤医院补贴药费的报道。根据媒体报道的违规问题线索,经我局(办)调查核实,该院于2017年四季度对241人次参保人员的个人自负费用进行了减免,涉及违规结算的医保费用39.32万元;另该院还存在中药饮片不合理大处方等问题,违规结算医保费用27.44万元。上述行为合计违规结算医保费用66.76万元,严重违反了医保有关规定,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合法利益,导致医保基金损失。
鉴于上述情况,依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海中大肿瘤医院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全市通报批评;
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加强医保管理;
3、追回违规结算费用66.76万元;
4、行政罚款10万元;
5、自发文之日起,暂停该院中医科医师於可墨、朱翠娥医保结算支付3个月。
全市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引以为戒,认真执行医保、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各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应将上海中大肿瘤医院的违规问题作为案例,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不合理大处方、及擅自补贴等相关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我局(办)。
特此通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