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机动车销售企业或个体户采集和提供车船税申报信息的通知
广东省梅州市地方税务局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机动车销售企业或个体户采集和提供车船税申报信息的通知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机动车销售企业或个体户采集和提供车船税申报信息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3年6月7日
各机动车销售企业、个体户: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税收管理,提高车船税申报信息的质量,我局要求从事机动车销售的企业或个体户从2013年6月17日起采集和提供车船税申报信息。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6月16日前升级广东省车购税二维码电子申报系统,安装梅州车船税申报系统补丁。升级补丁和操作手册下载有两种方法:一是登录沪友网(www.4006188112.com)中的“下载中心”-“广东省车购税二维码电子申报系统”栏目下载;二是登录梅州市地税局网站(http://mz.gdltax.gov.cn)中的“办税服务”-“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二、从6月17日起采集车船税申报信息,在车购税申报系统中录入以下信息: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辆类型、车主、机构代码或身份证件号、地址、总质量、核定载重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排量、品牌型号、联系电话和购车日期等。录入完申报信息后,打印申报表给车主,并通知车主到地税前台办理车船税首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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