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9 12:16:13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个所字[2000]32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
吉地税个所字324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国税发19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个所字[2000]32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