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s Archiver
论坛
›
吉林
›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发[2004]3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5 12:25:59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发[2004]3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吉地税发34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字2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发[2004]3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