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5 12:07:07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山东省威海市国家税务局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2008年11月19日
全文有效
各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鲁国税函30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新启用报表的种类及时间
新启用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按申报时间分为年报和季报两种,按征收方式分为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类。2008年度申报时启用年报,2009年季度申报时启用季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国税函44号印发)修订后的表样, 2009年1月1日启用。具体表样见附件(未知类型报表另存为.rar格式)。
二、 相关要求
各市区局要联系实际,通过报纸、网站、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加强对上述报表启用的宣传和填列培训工作,确保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及时、准确填报报表。实际执行工作中若存在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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