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2 10:57:55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重庆人社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津贴期限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2〕204号

   
    渝文备〔2015〕3021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津贴期限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2〕20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国务院令第619号精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4月28日起(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之日),将我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产假享受期限由90天调整为98天,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10日


   














抄送:社会保险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9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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