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广西人社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5〕13号)
桂政发〔2015〕1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桂政发〔2015〕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有关要求及我区实际情况,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详见附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5年1月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6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
类别
最低工资标准(元)
适 用 地 区
月
小时
一类
1400
13.5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
防城港市(含东兴市)、钦州市
二类
1210
11.5
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
来宾市、崇左市
三类
1085
10.5
各县级市
四类
1000
9.5
各县、自治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信息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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