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9 11:27:55

[案例]130004584 总分公司汇总合并如何纳税?


总分公司汇总合并如何纳税?
[案例]130004584

每季季末计算应预缴的所得税时: 借: 所得税 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预交所得税时: 借: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8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5月个月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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