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委办[2008]11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浙委办[2008]11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委办[2008]116号
全文有效
2008-12-28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为增强县级政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通知如下:
下放义乌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618项,其中,继续保留原有扩权事项524项,新增事项94项。下放其他县(市,包括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43项。
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市、县(市)常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尽快衔接落实扩权事项,确保在2009年4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扩权工作的指导,在管理权限下放的同时,同步建立职责明确、有责可查的责任机制。各县(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确保扩权事项的审批环节减少、办事效率提高、群众办事方便,确保责任本体落实,确保扩权工作规范有序。
宁波市所辖县(市)、鄞州区扩权的范围和内容,由宁波市委、市政府按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1.扩大义乌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2.扩大其他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2008年12月28日
附件1:(涉税部分)
扩大义乌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序号
放权部门
放权事项名称
333
省地税局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334
省地税局
税收经费审计
335
省地税局
大案要案上报
336
省地税局
欠税公告
337
省地税局
金融企业和交通运输等企业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审批
338
省地税局
调取当年账簿、计账凭证、报表和其他资料
339
省地税局
稽查考核
340
省地税局
欠缴税款核销
341
省地税局
延期交纳税款审核审批
342
省地税局
行政许可法法律责任
343
省地税局
税收情报交换
344
省地税局
税务师相关管理
345
省地税局
税收票证销毁(印花税票等特种票证除外)
346
省地税局
税收票款核销
附件2:(涉税部分)
扩大其他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序号
放权部门
放权事项名称
232
省地税局
税务案件质量评比
233
省地税局
税收计划建议书上报及调整
234
省地税局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235
省地税局
大案要案上报
236
省地税局
金融企业和交通运输等企业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审批
237
省地税局
稽查考核
238
省地税局
欠缴税款核销
239
省地税局
税收情报交换
240
省地税局
税收票证销毁(印花税票等特种票证除外)
241
省地税局
税收票款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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