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1:44:46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工作的通知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工作的通知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工作的通知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2.14
各有关单位:
为核定各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做好2019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残疾人就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方面:
1、《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见附件)。
2、残疾人职工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首次申报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首次申报、续签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未签订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社保缴纳等有关证明。
4、2018年1—12月社会基本保险缴纳明细材料。
5、2018年1—12月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凭证复印件(包括银行工资流水)。
二、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并递交有关材料。本次申报及核定数据将作为2019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基本数据。
2、逾期未申报的,视作未安置。
3、衢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市西区盈川西路1号市残联大楼603室。
联系人:应川岷 联系电话:3050599
附件: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附件:

[*]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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