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0:36:26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关于批准确认曾国树等29位同志实验技术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复〔2008〕 357号
福建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设区市、厅(局)、高校职改领导小组:
《关于申请确认曾国树等29位同志实验技术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函》(闽教职改〔2008〕41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福建省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曾国树等29位同志实验技术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任职确认时间为2008年11月4日,请予公布。
   
附件:曾国树等29位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曾国树等29位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省教育厅 (1名)
福建化工学校:翁文琳
二、省公安厅(1名)
福建警察学院(1名):黄路明
三、华侨大学(2名)
曾国树、郭悦韶
四、福州大学(1名)
林晓东
五、福建农林大学(2名)
黄春梅、陈娥英
六、福建医科大学(1名)
陈水平
七、福建中医学院(2名)
肖素芳、陈明
八、集美大学(3名)
代新敏、梁志强、卢建禄
九、漳州师范学院(1名)
陈思宁
十、福建工程学院(1名)
刘星华
十一、江夏学院(筹)(1人)
连纯华
十二、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1人)
陈秀宇
十三、福州市(2名)
闽江学院2名:李林、张锦新
十四、泉州市(4名)
泉州师范学院(4名):吴伟斌、潘小芳、陈怀宇、李文杰
十五、莆田市(2名)
莆田学院(2名):林金忠、杨武
十六、三明市(4名)
三明学院(4名):朱铭亮、林志兴、傅志泉、黄思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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